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 結語〈21 雜品〉(290-305)
巴利《法句經》的〈21 雜品〉與支謙《法句經》(T210)的〈29 廣衍品〉,兩者互為對應的品。
在巴利《法句經》〈21 雜品〉的294, 295 兩頌為:
Mātaraṃ pitaraṃ hantvā, rājāno dve ca khattiye;
Raṭṭhaṃ sānucaraṃ hantvā, anīgho yāti brāhmaṇo. (294)
「殺了母親、父親及兩個剎帝利王,殺了國人及所有隨從,他成為寂靜無擾地遊行(於世間)的婆羅門。」(294)
Mātaraṃ pitaraṃ hantvā, rājāno dve ca sotthiye;
Veyagghapañcamaṃ hantvā, anīgho yāti brāhmaṇo. (295)
「殺了母親、父親及兩個多聞的國王,所殺的第五人是(兇猛)如老虎者,他成為寂靜無擾地遊行(於世間)的婆羅門。」(295)
從現存的文獻來看,波特那《法句經》(〈3 婆羅門品〉)與犍陀羅《法句經》(〈1 婆羅門品〉)都有 294頌的對應偈頌,卻沒有 295頌的對應偈頌。在梵文《法句經》(《優陀那品》)的情況則不一樣,在〈29 相應品〉只出現 294頌的對應偈頌,在〈33 婆羅門品〉則出現 294, 295 兩頌的對應偈頌;這也是梵文《法句經》極其少見的「重出偈頌」。似乎,這兩首偈頌應該歸屬〈婆羅門品〉。
我們看漢譯所呈現的狀況,《法句經》(T210)只出現一首對應偈頌,這是與巴利 294頌相對應的偈頌(《大正藏》的頁底註是失誤了)。
《法句經》卷1〈教學品 2〉:
「[39]學先斷母,率君二臣,
廢諸營從,是上道人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59, c3-4),[39]此頌=295。
《出曜經》與《法集要頌經》都有兩首偈頌,從第三句來判斷,兩首偈頌均是巴利 294頌相對應的偈頌,所以這是「重譯偈頌」而非翻譯了巴利 294, 295 兩頌的相對應偈頌。他們都是一首在〈雙要品〉,一首在〈婆羅門品〉
《出曜經》卷26〈雙要品 30〉:
「除其父母緣,王家及二種,
遍滅其境土,無垢為梵志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50, c15-16)。
《出曜經》卷30〈梵志品 34〉:
「先去其母,王及二臣,
盡勝境界,是謂梵志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74, c18-19)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3〈相應品 29〉:
「除其父母緣,王家及二種,
徧滅其境界,無垢為梵行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93, b18-19)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4〈梵志品 33〉:
「學先去其母,率君及二臣,
盡勝諸境界,是名為梵志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99, b7-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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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麼,我們從漢譯缺巴利 295頌的對應偈頌,我們是否可以如此推論:
「漢譯只有 294頌的對應偈頌,北傳佛教僅有一頌;很可能原先只是一頌」。
答案是否定的,北傳佛教文獻也是兼具巴利 294, 295 兩頌的對應偈頌。
竺佛念翻譯《阿毘曇八犍度論》卷30:
「捐捨於父母,亦王及二學,
捨邦土翼從,無礙過梵志。」(294)
「捐捨於父母,亦王及二學,
已害於五虎,彼謂之清淨。」(295)
玄奘翻譯《阿毘達磨發智論》卷20:
「逆害於父母,王及二多聞,
誅國及隨行,無礙過梵志。」(294)
「逆害於父母,王及二多聞,
除虎第五怨,是人說清淨。」(295)
據稱,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又稱「阿毘達磨發智大毘婆沙論」(CBETA, T27, no. 1545, p. 1, a7),這是為解釋《發智論》而作,梵本《發智論》已經無存世文本,翻譯於西元383年的《阿毘曇八犍度論》和翻譯於西元660年的《阿毘達磨發智論》都是迦旃延尼子《發智論》僅存的譯本;日本學者稱此兩本為「異本異譯」,我不是「阿毘達磨」學者,無法評論此事。
我們可以見到漢譯一個有趣的現象,巴利偈頌是用「hantvā (V.ger.: having killed. The verb root is han-.) 殺」字,漢譯則用「斷、去、除、捨、害」,在古代漢族社會「殺父母、弒君」還是忌諱,即使出自隱喻,還是一路迴避到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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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譯《法句經》的〈29 廣衍品〉有14首偈頌,而巴利〈21 雜品〉只有16首偈頌。
以下帖主以巴利〈20 道品〉的次序編列 T210《法句經》的對應偈頌。
(290),【〈29 廣衍品〉(1)】
(291),【〈29 廣衍品〉(2)】
(292),【〈29 廣衍品〉(3)】
(293),【〈29 廣衍品〉(4)】
(294),【〈2 教學品〉(12)】
(295),【--------------】
(296),【〈29 廣衍品〉(8)】
(297),【〈29 廣衍品〉(8)】
(298),【〈29 廣衍品〉(8)】
(299),【--------------】
(300),【--------------】
(301),【〈29 廣衍品〉(9)】
(302),【〈29 廣衍品〉(11)】
(303),【〈29 廣衍品〉(13),〈4 篤信品〉(8)】
(304),【〈29 廣衍品〉(7)】
(305),【〈29 廣衍品〉(14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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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利《法句經》從第一品〈雙品〉到第21品〈雜品〉為止,總共有 305 首偈頌,對應的 T210 《法句經》從第九品〈雙要品〉到第29品〈廣衍品〉共有 363 首偈頌(22 + 20 + 12 + 17 + 21 + 17 + 10 + 16 + 22 + 14 + 14 + 13 + 14 + 21 + 14 + 12 + 26 + 19 + 17 + 28 + 14 = 363)。
在此,我必需再提醒一次:此處的文法經過我的演繹和詮釋,有些部分可能是錯誤的而需要進一步訂正。
此一專題希望建立一個討論平台,來呼應此項需求,希望有人接棒持續改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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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利《法句經》第21品為〈Pakiṇṇakavaggo 雜品〉,其他語言版本《法句經》的「道品」篇章如下:
- 梵文《法句經》、波特那《法句經》無對應品名,
- 犍陀羅《法句經》第16品可能為〈雜品〉,但是只有一首偈頌有巴利對應偈頌。
漢譯《法句經》的相關品名如下:
- T210《法句經》,〈廣衍品 29〉,14首偈頌。
- 《法句譬喻經》,〈廣衍品 28〉,4首偈頌,其中三頌位於〈19 老耗品〉。
- 《出曜經》,第17品〈雜品〉,21首偈頌,沒有對應偈頌。
- 《法集要頌經》,第16品〈清淨品〉,21首偈頌,沒有對應偈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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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群組在「巴利《法句經》」的目錄下,介紹了第21品〈雜品〉290-305頌,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:
-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《法句經》的第21品〈雜品〉。
- 從巴利《法句經》的視角閱讀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。
- 從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視角閱讀巴利《法句經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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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《法句經》的第 21品〈雜品〉:
既然是〈雜品〉,應該是指無法加入前面各品的偈頌,我們舉巴利《法句經》290, 291 兩頌為例:
「假如從捨棄小樂,智者能看見大樂,考慮了大樂,智者應捨棄小樂。」(290)
「他藉由造成別人痛苦來希求自己的快樂,充滿仇恨的人,他無法從仇恨解脫。」(291)
此兩頌可以編入〈15 樂品〉,與〈21 雜品〉相隔並不太遠,將此兩頌編入〈雜品〉沒有多大的道理。唯一的合理解釋是,前面二十品已經固定成誦,後來的只好另外編一品來收容,這也就意味著「此前」的「法句偈頌結集」只有前二十品。
這個議題頗為複雜,我們先在此暫停。
2) 從巴利《法句經》的視角閱讀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:
巴利《法句經》16首偈頌當中,只有294, 295, 299, 300 四頌在漢譯《法句經》〈道行品 28〉沒有對應偈頌,其中 294 頌的對應偈頌位於〈2 教學品〉。
3) 從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視角閱讀巴利《法句經》:
學者一般認為[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核心26品翻譯自巴利《法句經》,其他13品翻譯自巴利《法句經》。
《法句經》卷1〈教學品 2〉:
「學先斷母,率君二臣,
廢諸營從,是上道人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59, c3-4)
漢譯的這首偈頌位於〈教學品 2〉當中,與巴利偈頌位於〈21 雜品〉不同,也與梵文《法句’經》位於〈29 相應品〉和〈33 婆羅門品〉不同。
《出曜經》則不然,除了位於〈梵志品 34〉之外,還多出一首位於〈雙要品 30〉,這和梵文《法句經》類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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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我們繼續閱讀,來看看兩者的關係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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