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5 巴利《法句經》60-75 〈5 愚人品 Bālavaggo〉

Aññā hi lābhūpanisā, aññā nibbānagāminī;

Evametaṃ abhiññāya, bhikkhu buddhassa sāvako;

Sakkāraṃ nābhinandeyya, vivekamanubrūhaye. (75)

「有一(道路)是引向世間利得,有一(道路)是導向涅槃。」

如此,比丘、佛陀的聲聞弟子完全了解這個(道理)之後,

他不應因別人對他恭敬而喜悅,他應獨居修道。(7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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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含四個句子:

  1. 「Aññā hi lābhūpanisā」。主詞是「aññā 其他」(代名詞),動詞為「hoti 是」(第三人稱單數,現在式,此處省略而未出現),主詞補語是「lābhūpanisā 取得(世俗的)利益的方法、手段」(第三人稱單數名詞)。
  2. 「Aññā nibbānagāminī」。主詞是「aññā 其他」(代名詞),動詞為「hoti 是」(第三人稱單數,現在式,此處省略而未出現),主詞補語是「nibbānagāminī 導向涅槃的」(形容詞)。所以,前兩句意為:「有一(道路)是引向世間利得,有一(道路)是導向涅槃」
  3. 「bhikkhu na abhinandeyya」,主詞是「bhikkhu 比丘」(第三人稱單數)。動詞是「abhinandeyya 應...快樂」(第三人稱單數,現在式祈使態動詞 optative),動詞附帶一個否定詞「na 不」;受詞為「Sakkāraṃ 恭敬」。前面有一獨立片語「Evametaṃ abhiññāya, bhikkhu buddhassa sāvako」,也就是「Evam 如此 etaṃ 這個(道理), 受格 abhiññāya 完全了解之後(動名詞), bhikkhu buddhassa sāvako 比丘、佛陀的聲聞弟子」。所以,這一句的意思是:「如此,比丘、佛陀的聲聞弟子完全了解這個(道理)之後,他不應因別人對他恭敬而快樂」。
  4. 「vivekamanubrūhaye」,是「vivekam anubrūhaye」。主詞是「bhikkhu 比丘」(第三人稱單數)。動詞是「abhinandeyya 應...修習」(第三人稱單數,現在式祈使態動詞 optative),受詞為「vivekam 離群獨居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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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愚闇品 13〉:

「利求之願異,求道意亦異,

 是以有識者,出為佛弟子,

 棄愛捨世習,終不墮生死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3, c20-22)

《法句經》卷2〈利養品 33〉:

「異哉失利,泥洹不同, 

 諦知是者,比丘佛子, 

 不樂利養,閑居却意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71, c9-11)

《出曜經》卷15〈利養品 14〉:

「勿[*]猗此養,為家捨罪,

此非至意,用用何益?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689, a20-21)

[*1-1]猗=倚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

《出曜經》卷15〈利養品 14〉:

「愚為愚計想,欲慢日用增,

 異哉夫利養,泥洹趣不同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689, b6-7)。

《出曜經》卷15〈利養品 14〉:

「能諦知是者,比丘真佛子,

 不樂著利養,閑居却亂意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689, b21-22)
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2〈利養品 13〉:

「貪利不善性,  苾芻勿羡之,

 住處多愛戀,  希望他供養。

 在家及出家,  族姓諸愚迷,

 貪利興嫉心,  我為降伏彼。

 愚為愚計想,  欲慢日夜增,

 異哉得利養,  圓寂趣不同。

 能論知足者,  苾芻真佛子,

 不貪著名譽,  喜悅是智人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83, c8-15)

梵文《法句經》的對應偈頌位於〈13 利養品〉 Uv 13.5-13.6,與各版本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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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
「一則導世利,一則導涅槃,

佛弟子比丘,如是應了知,

莫貪世尊敬,專注於遠離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0, a7-8 // PTS. Dhp. 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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