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 巴利《法句經》100--115 〈8 千品 Sahassavaggo〉
Attadantassa posassa, niccaṃ saññatacārino.(104)
Neva devo na gandhabbo, na māro saha brahmunā;
Jitaṃ apajitaṃ kayirā, tathārūpassa jantuno.(105)
戰勝自己強過戰勝他人, 不是天,不是犍達婆,不是魔羅和梵天 能戰勝這樣調伏自己的,總是自我調御的人。(104)(10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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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:「na XXX jitaṃ kayirā」。主詞是「na XXX 不是這幾類」,動詞為「kayirā 能作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,祈使態 optative);受詞為「jitaṃ 勝利」(單數)。「n'eva」為「na eva」,「eva」意為「just 僅」。 na XXX 所列的三類: 1. na devo 不是天 2. na gandhabbo 不是犍達婆,一般將「犍達婆」當作樂神;印度將「mirage 海市蜃樓」稱作「犍達婆」,也將幻術、魔術師稱「犍達婆」,因傳說「犍達婆」以香氣為食物,也翻譯作香神。 3. na māro saha brahmunā 不是魔羅與梵(王)。 此一部分的句子意為「不是天,不是犍達婆,不是魔羅和梵(王)能達成這樣的勝利」。此一勝利有兩個形容詞: A. 「apajitaṃ」:(可)擊敗的(形容詞) B. 「jantuno」:(這種)人的(屬格)。 「jantuno」有其他同為屬格的字: 「saññatacārino」為「saññata 自我克制的 - cārino 實行的(acting, doing)」(屬格),「saññata」為「saṃyata」(「saṃyamati 調御、自我調御」的過去分詞) ,(104) 「attadantassa」為「atta 自我 - dantassa 克制的」(屬格),(104) 「posassa 人的」(「purisa 人」的屬格)。(104)。 「tathārūpassa」:如此形相的(屬格),(105) ----- 104頌與 105頌合併而翻譯為: 「戰勝自己強過戰勝他人, 不是天,不是犍達婆,不是魔羅和梵天 能戰勝這樣調伏自己的,總是自我調御的人。」 從巴利偈頌來看,104, 105 兩頌應該是單一的一首偈頌,幾位著名的英譯也是翻譯為一首偈頌。 但是,梵文系統不僅將其當作兩首偈頌,第八句也和巴利偈頌不同。 以《出曜經》而言,前一首偈頌翻譯為「四字句」,後一首則是「五字句」,顯然也是當作兩首偈頌。 Udānavarga 23.5 Ātma na devā nāpi gandharvā na māro brāhmaṇā saha | jitasyāpajitaṁ kuryus tathā prājñasya bhikṣuṇaḥ // ----- 《法句經》卷1〈述千品 16〉: 「自勝最賢,故曰人雄, 護意調身,自損至終。 雖曰尊天,神魔梵釋, 皆莫能勝,自勝之人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4, b24-26)。 《出曜經》卷21〈我品 24〉: 「自勝為上,如彼眾生, 自降之士,眾行具足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23, a13-14) 《出曜經》卷21〈我品 24〉: 「非天犍沓和,非魔及梵天, 棄勝最為上,如智慧比丘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23, a28-29) 《法集要頌經》卷2〈己身品 23〉: 「自勝而為上,如彼眾生心, 自降為大士,眾行則具足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88, b25-26) 《法集要頌經》卷2〈己身品 23〉: 「非天彥達嚩,非魔及梵天, 棄勝最為上,如智慧苾芻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88, b27-28) 梵文《法句經》對應偈頌位於〈23 自己品〉,此偈頌為 Uv 23.4。 ----- 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 「能克服自己,實勝過他人, 若有克己者,常為自制御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3, a12 // PTS. Dhp. 15) 「天神乾闥婆,魔王或梵天, 皆遭於敗北,不能勝此人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3, a13 // PTS. Dhp. 15)
戰勝自己強過戰勝他人, 不是天,不是犍達婆,不是魔羅和梵天 能戰勝這樣調伏自己的,總是自我調御的人。(104)(10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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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:「na XXX jitaṃ kayirā」。主詞是「na XXX 不是這幾類」,動詞為「kayirā 能作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,祈使態 optative);受詞為「jitaṃ 勝利」(單數)。「n'eva」為「na eva」,「eva」意為「just 僅」。 na XXX 所列的三類: 1. na devo 不是天 2. na gandhabbo 不是犍達婆,一般將「犍達婆」當作樂神;印度將「mirage 海市蜃樓」稱作「犍達婆」,也將幻術、魔術師稱「犍達婆」,因傳說「犍達婆」以香氣為食物,也翻譯作香神。 3. na māro saha brahmunā 不是魔羅與梵(王)。 此一部分的句子意為「不是天,不是犍達婆,不是魔羅和梵(王)能達成這樣的勝利」。此一勝利有兩個形容詞: A. 「apajitaṃ」:(可)擊敗的(形容詞) B. 「jantuno」:(這種)人的(屬格)。 「jantuno」有其他同為屬格的字: 「saññatacārino」為「saññata 自我克制的 - cārino 實行的(acting, doing)」(屬格),「saññata」為「saṃyata」(「saṃyamati 調御、自我調御」的過去分詞) ,(104) 「attadantassa」為「atta 自我 - dantassa 克制的」(屬格),(104) 「posassa 人的」(「purisa 人」的屬格)。(104)。 「tathārūpassa」:如此形相的(屬格),(105) ----- 104頌與 105頌合併而翻譯為: 「戰勝自己強過戰勝他人, 不是天,不是犍達婆,不是魔羅和梵天 能戰勝這樣調伏自己的,總是自我調御的人。」 從巴利偈頌來看,104, 105 兩頌應該是單一的一首偈頌,幾位著名的英譯也是翻譯為一首偈頌。 但是,梵文系統不僅將其當作兩首偈頌,第八句也和巴利偈頌不同。 以《出曜經》而言,前一首偈頌翻譯為「四字句」,後一首則是「五字句」,顯然也是當作兩首偈頌。 Udānavarga 23.5 Ātma na devā nāpi gandharvā na māro brāhmaṇā saha | jitasyāpajitaṁ kuryus tathā prājñasya bhikṣuṇaḥ // ----- 《法句經》卷1〈述千品 16〉: 「自勝最賢,故曰人雄, 護意調身,自損至終。 雖曰尊天,神魔梵釋, 皆莫能勝,自勝之人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4, b24-26)。 《出曜經》卷21〈我品 24〉: 「自勝為上,如彼眾生, 自降之士,眾行具足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23, a13-14) 《出曜經》卷21〈我品 24〉: 「非天犍沓和,非魔及梵天, 棄勝最為上,如智慧比丘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23, a28-29) 《法集要頌經》卷2〈己身品 23〉: 「自勝而為上,如彼眾生心, 自降為大士,眾行則具足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88, b25-26) 《法集要頌經》卷2〈己身品 23〉: 「非天彥達嚩,非魔及梵天, 棄勝最為上,如智慧苾芻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88, b27-28) 梵文《法句經》對應偈頌位於〈23 自己品〉,此偈頌為 Uv 23.4。 ----- 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 「能克服自己,實勝過他人, 若有克己者,常為自制御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3, a12 // PTS. Dhp. 15) 「天神乾闥婆,魔王或梵天, 皆遭於敗北,不能勝此人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3, a13 // PTS. Dhp. 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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